沭阳县宝娜斯花苑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宝娜斯花苑屋面防水维修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预算金额:50.263306万元
(四)最高限价(如有):50.2633万元,高于此限价做无效标处理。
(五)项目概况:沭阳县宝娜斯花苑屋面防水维修工程,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工期:30日历天
(七)质量:合格,质保期5年
(八)付款方式: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合同价款总额的8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安排结算审计,审计结算后,付至审计结算价的90%,质保期结束后按审计结算价付清余款。
(九)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2、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项目负责人必须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