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机关办公楼暖气及楼顶防水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机关办公楼暖气及楼顶防水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机关办公楼暖气及楼顶防水维修改造项目;
2.2项目地点: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
2.3本次招标范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焦作市分行机关办公楼暖气及楼顶防水维修改造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5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
2.4标包划分情况:1个标段;
2.5预算金额:391107.92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或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截止到开标时间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渠道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时间: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4未被相关主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需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的声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