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烟台某单位楼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某单位楼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VGBNBF-G1011
项目名称:烟台某单位楼顶防水整修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31.46598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46598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楼顶防水整修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45日历天内竣工(投标人可提报更快的工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7、投标人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转包或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