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设施防腐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港码头管理有限公司设施防腐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最高限价:76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4.采购需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5.合同履约期限:120日历天。(具体施工的时间需要根据甲方生产情况安排)
二、投标人资格
(一)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供应商需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师中级职称。
4.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书(C证)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2月-2024年8月连续6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5.拟派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少于3人(含3人),必须持有有效的高空作业证书及社保机构出具并盖章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6月-2024年8月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06月01日(以项目验收合格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50万(含)以上化工类设备设施、港务或码头设施防腐类工程施工业绩1份,(须提供项目合同、中标通知书及验收证明 ,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人须提供所使用品牌防腐材料底漆、中间漆、面漆三种油漆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9.现场踏勘证明函;
10.承诺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