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三厂煤仓壁、栈桥支腿维修及钢结构防腐和厂房窗户更换等维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潘三厂煤仓壁、栈桥支腿维修及钢结构防腐和厂房窗户更换等维修,项目建设单位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服务单位为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栈桥支腿加固;煤仓外壁维修、1121#皮带走廊底部钢结构防腐;352#皮带走廊底部钢结构防腐;150#-110#过桥底部钢结构防腐。生产车间、厂房塑钢窗更换铝合金窗,现有窗户钢框加固,玻璃更换等内容。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招标范围:会审记录、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及招标单位发送的相关资料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质量标准:合格。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计税方式:一般计税方式。
合同估算价:约7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人须提供一个已竣工且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类似施工业绩。
注:投标人业绩必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业绩时间以 ②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上的竣工时间为准。
3.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业绩要求:/
其他要求:该工程投标文件中拟派为本工程(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注册建造师现阶段不得有任何在建工程或承诺在开工前从在建工程中撤出并履行完相关手续(附承诺书)。需提供项目经理社保证明;如授权委托人不是法人本人,另需提供该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缴费时间为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附在资格审查证明文件中。(社保的缴纳单位均应当是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3.3投标人信誉要求
3.3.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列入: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名单(截图可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3.3.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无受惩戒信息)。
3.3.3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查询截图,严重违法失信一栏中无不良记录)。
3.3.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3.3.5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里的企业查询网页截图)。
3.3.6未被淮南矿业集团列入“黑名单”或未被淮南矿业集团给予暂停注册、取消注册、清退等有关处理。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3.3.1~3.3.5项要求的对应网站的信誉查询截图或提供投标人信誉承诺书。
3.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