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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涂料等招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阳光采购管理办法(暂行)》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T/CFLP0016-2019)的有关规定以及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需求计划,现组织意向供应商对本次采购需求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BJ133-2024-03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统战楼等十五个小区楼房本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涂料等

1.3采购内容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材质

技术参数

验收标准

数量

(单位)

最高限价含税单价(元)

增值税率

最高限价含税合价(元)

1

聚合物胶结料

F型

水泥、石英砂、胶

拉伸粘结强度(与水泥砂浆):原强度:≥0.60MPa、耐水≥0.40MPa、耐冻融≥0.40MPa;拉伸粘结强度(与聚苯板):原强度:≥0.10MPa、耐水≥0.10MPa、耐冻融≥0.10MPa;可操作时间≥1.5H

JC/T 483-2015
JC/T 993-2006

88t

1,281.42

13%

112,764.96

2

聚合物抗裂砂浆

F型

水泥、石英砂、胶

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0.10MPa、耐水≥0.10MPa、耐冻融≥0.10MPa;可操作时间≥1.5H

JC/T 483-2015
JC/T 993-2006

129t

1,196.00

13%

154,284.00

3

界面剂

单组分

醋酸乙烯

拉伸粘接强度(mPa):未处理≧0.6,处理后≧0.5;横向变形(mm)≧2.5

JC/T 907-2018

4t

7,345.00

13%

29,380.00

4

抗碱底涂料

渗透结晶

外墙乳胶漆

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0.10MPa、耐水≥0.10MPa、耐冻融≥0.10MPa;可操作时间≥1.5H

GB/T 9757-2001

4t

14,700.00

13%

58,800.00

5

内墙涂料(面漆)

无机

硅酸盐

耐碱性(24h)无异常;耐洗刷性(次)≧500~1000;耐水性较好

GB18582-2020

4t

4,410.00

13%

17,640.00

6

内墙腻子

防霉耐水

石膏、纤维素、聚乙烯醇

干燥时间(表干)≤2h;初期干燥抗裂性(3 h)无裂纹;耐水性:4 h无起泡、开裂及明显掉粉;粘接强度(mPa):标准状态≧0.4

JG/T298-2010

53t

1,627.20

13%

86,241.60

7

外墙涂料(面漆)

渗透结晶

外墙乳胶漆

拉伸粘结强度:原强度:≥0.10MPa、耐水≥0.10MPa、耐冻融≥0.10MPa;可操作时间≥1.5H

FZ/T20015.5-2012

15.5t

2,034.00

13%

31,527.00

 

合计

             

490,637.56

1.4付款方式:全部供货完毕经验收合格,在建设单位支付本项目工程款后,随建设单位支付进度付款,预留的5%质保金自交付节点起一年后无息支付。

1.5交 货 期:按现场要求供货。

1.6其它要求:

1.6.1检验标准:物资统一发运或分批发运时应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等必要文件。

1.6.2数量验收:按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清单及质量证明文件对数量、外观、规格型号等进行核对及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材料验收签认单,此单据不作为判定质量的依据。此次采购,采购方有权执行采购合同中部分材料数量,如材料未使用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1.6.3质量验收:采购人按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进行抽样检验,待采购人检验合格后材料验收签认单方可作为成交供应商结算凭证。采购人抽样检验合格不能免除成交供应商对所供应物资承担的质量责任。若经检验不合格,成交供应商应在7日内无条件退货并更换合格物资及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采购人有权更换供应商。成交供应商保证对其提供的产品为全新、不侵权产品,能够正常使用,对货物实行三包,货物出现质量、侵权等问题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1.6.4验收异议时限: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花色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采购人在验收中如发现物资的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物资的同时,自收到物资后30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书面异议;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异议后,应在2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否则,即视为默认采购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1.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3.采购预算:¥ 490,637.56  元,意向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控制单价,超过此报价将作为废标处理。

3.1此预算包含货物价格、货物的安装费、运杂费、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13%增值税发票)、货物的保险费等全部费用。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直至验收卸车前的一切风险和安全责任由供应商承担,途中因货物超限超载等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包含税率变化等原因)。

4.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和重大法律纠纷;

4.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参加竞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4.8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企业电话或邮箱相同及参与采购的供应商之间主要人员存在一致的情况,不得参与同一标段的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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