辖区内其他区域木质屋脊喷涂防火涂料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辖区内其他区域木质屋脊喷涂防火涂料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10524210200017446-XM001
项目名称:辖区内其他区域木质屋脊喷涂防火涂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76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09.5558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辖区内其他区域木质屋脊喷涂防火涂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 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本;
(5)外埠企业需要提供有效的北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京备案证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