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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长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钢制管道防腐保温辅助业务技术服务
招标编号:ZY24-XA411-FW117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长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钢制管道防腐保温辅助业务技术服务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陕西长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陕西长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钢制管道防腐保温辅助业务技术服务,暂定金额92.5万元(不含税、含HSE及其他费用),主要包含地面建设工程钢制管道熔结环氧粉末喷涂外防腐、聚氨酯泡沫保温外包聚乙烯黄夹克保温等作业配套辅助技术服务。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预计项目总金额约为92.5万元(不含税、含HSE及其他费用)。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防腐厂内钢制管道防腐保温生产辅助技术服务、清洁服务、日常安全及设备管理、仪器检测、生产资料录取、过程资料编制归档(油田公司档案馆)、信息反馈、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管材收发存管理、售后服务、办公生活保障等服务作业。具体以合同要求为准。对作业的质量、安全、技术等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

标段号

名称

防腐厂

区域

预估金额

(万元)

承包商

需求数

(个)

备注

1

陕西长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钢制管道防腐保温辅助业务技术服务

/

92.5

1

不含税、含HSE及其他费用

说明:本次招标不提供具体工作量。因油田滚动开发,生产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作量(合同结算金额)以当年甲乙双方签订工程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3.3业绩要求: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包含管道防腐加工相关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及结算发票,并提供发票招标公告发出之后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询截图)。

3.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管道防腐加工相关业务从业经历;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应急管理部门核发);车间主任1名、班长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资料员1名。相关特种作业人员:桥式起重机司机1名,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起重机司机证书(Q2证书或原Q4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司索作业工1名,司索信号工1名;电路维修作业人员 1 名,须具有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所有人员须为本单位自有员工,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及2024年4月份至6月份的社保缴纳证明(至少包含养老保险),上述人员不得在本项目兼职。

3.5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其他要求:①承诺近三年市场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格式自拟);

②潜在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保温工程招标:陕西长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4年钢制管道防腐保温辅助业务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