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罐防腐二期项目资格审查公告
本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储罐防腐二期项目已由项目上级单位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项目投资约600万元,建安工程约56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
一、项目概况及范围:
某单位防腐项目储罐防腐二期项目,项目主要内容为:一批立式钢制储油罐罐壁外表面、罐壁内表面、罐顶外表面、罐顶内表面,罐底上表面及附属管线、设施重新防腐。
二、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申请人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5.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申请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