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防水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咸宁市宁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因业务开展的需要,对 咸安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防水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竞标。
一、采购项目概况
(一) 项目编号:2024-BYG-005;
(二) 项目名称:咸安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防水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二次) 。
(三) 项目概况:
咸安区殡仪馆改扩建工程(一期)防水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二次),涉及工程内容为:工程建设内容以确认的施工图为准。防水及保温专业分包工程建设内容具体参照图审设计方案为准。
(四)承包范围:
1、防水及保温工程等图审图纸范围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完成本工程所有辅助材料,机械和生产工具的租赁及进出场费用、成品保护,垃圾外运、安全文明施工、人身意外伤害险、税金、水电费(甲方将实际水电费从结算款中扣除)临时设施费、资料整理归档、成品保护、相关工程和材料检测及其它一切的费用。
3、涉及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所有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
4、招标人有权对施工范围进行调整,投标人无条件服从。涉及设计变更或新增工程量的,实做实收。
(五)项目含税最高限价:132.46万元。
(六)计量方法:最终结算以业主方、总包方、监理、跟踪审计等签字确认的工程量。
(七)承包方式:固定含税综合单价包干,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资料、包进度、包验收、包文明施工现场。
(八)质量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咸宁市文明施工现场要求,进场前招标人对投标人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投标人无条件配合。
(十)其他要求:
1、投标人根据施工图纸提供专项施工方案,按通过审核后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投标人不允许有转包行为。
二、投标人的资格
(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 投标人须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近三年承建过防水及保温工程的施工业绩至少1项,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纳税凭证及缴纳社保证明);
(四)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上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