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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第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等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吉林工商学院第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等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吉林工商学院第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等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项目编号:2024ZYYC015;

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4]-02141号;

采购内容:吉林工商学院第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等屋面防水维修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采购金额:2889006.97元;

最高限价:2889006.97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环保产品采用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递交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包括分公司);

(4)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及关于印发《吉林省强化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落实举措》的规定;

(5)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6)执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为本项目拟任职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审计报告,如为2024年以后成立的企业,则需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含被授权人,造价人员除外)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及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及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防水工程招标:吉林工商学院第三教学楼、行政楼、图书馆等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