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水材料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防水材料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我单位拟组织防水材料采购项目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欢迎广大供应商提出意见建议。如对该项目存在意见建议的,请于公示截止前提交加盖公章的相关材料。
一、项目名称:防水材料采购项目
二、预算金额:257.64万元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供应商应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最近一年(截止开标时间)任意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须提供2021、2022、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6)供应商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